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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都會區的城鄉共融 – 劉勵超 原載信報專欄「天圓地方」


2025 年 1 月9 日
劉勵超 原載信報專欄「天圓地方

北部都會區的城鄉共融

北部都會區其中的新界北新市鎮及馬草壟兩地,擬議發展面積為1200公頃左右,佔整個北部都會區新發展土地逾三分之一,政府用了3年規劃及發展研究後,上月底公布初步建議,並將於下周開展諮詢立法會和向各方持份者簡介程序,以及舉辦巡迴展覽。

筆者並非規劃專家,未敢只憑一份當局發給立法會的文件(下稱文件)簡單內容,信口開河對建議指指點點,不過作為「路人甲」,面對以不同顏色顯示各建議區的不規則界線和布局(文件附件2),猶如在看一幅抽象畫。此外,當局對幾個新發展區的稱號都用上了「北」字,包括新界北新市鎮、粉嶺北新發展區及古洞北新發展區,容易引起混淆。如果當局在簡介會及巡迴展覽時能將建議的概括土地用途概念圖疊加(superimpose)在現時相同範圍的地圖,有助公眾更清楚了解今天各處將來的發展用途和定位,從而發表具體意見。例如新界北的村民和經濟作業者,自然希望當局清楚告訴他們「大學教育城」、「活力體育區」、「河畔文化谷」和「中央河谷」等是否涵蓋他們的家園和作業場地,才能向當局反映建議對他們的住屋和經濟作業可能產生的正面或負面影響,以及他們的訴求。

以上兩點意見只是有關優化建議表達形式,更值得思考的是,文件提出新界北新市鎮主要規劃及城市設計概念中的「城鄉共融」。當局不僅會悉數保留區內21條認可鄉村/原居民鄉村,透過城市設計(如調低村落周邊建築物高度)避免產生高樓大廈包圍和孤立鄉村,影響村民生活的質素和精神健康,更會讓村民受惠於全面規劃的社區、休憇和商業設施和基礎設施,甚至為村民帶來多元化的就業機會。

上述的「城鄉共融」舉措,反映了政府現在及可見將來都無意改動新界的認可鄉村制度和衍生的丁屋政策。確保此等鄉村的實體永續和受惠於新市鎮發展,對村民來說自然是絕大喜訊。對政府而言,由於已覓得足夠土地滿足未來十年住宅用地需要,減少在鄉村周邊發展的壓力,過去發展新界收地遇到村民反對的政治阻力將會大大減輕,看來好像村民、政府、社會都是贏家。

事實上,整個新界的642條原居民鄉村(北區有102條,包括擬建新界北新市鎮的21條)情況很參差,有的整條村落已棄住棄耕,有的卻搖身變成甚多非原居民租置的洋房小區,早已與城共融,有的仍有奉行建村以來數百年的祭祖打蘸賀年等傳統儀式承傳文化,及保留村中部分農地或魚塘租予佃農,有的村地則已被用作非農業用途。文件指政府就整個北部都會區的發展如何進一步推動「城鄉共融」已展開顧問研究,制定落實「城鄉共融」的指引。除非北部都會區的大部分村落情況相似,否則當局未必能制定一套適用於所有北區認可村落的標準。

政府約20年前為嘗試解決新丁屋缺地興建及樓高僅3層的丁屋耗費珍貴土地資源問題,曾與鄉議局達成共識,利用一些毗鄰新市鎮的基建設施(主要是供水及排污系統),發展多於3層的丁廈,並已物色了先導實行地點,奈何結果無疾而終。從現時新界北新市鎮和馬草壟的城鄉共融發展建議看來,政府並無打算利用這個機會在新界北新市鎮推行多層丁廈,是不欲多做多錯,自尋煩惱?

地政總署前署長、香港集思會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