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都会区的城乡共融
2025 年 1 月9 日
刘励超 原载信报专栏「天圆地方」
北部都会区的城乡共融
北部都会区其中的新界北新市镇及马草垄两地,拟议发展面积为1200公顷左右,占整个北部都会区新发展土地逾三分之一,政府用了3年规划及发展研究後,上月底公布初步建议,并将於下周开展谘询立法会和向各方持份者简介程序,以及举办巡回展览。
笔者并非规划专家,未敢只凭一份当局发给立法会的文件(下称文件)简单内容,信口开河对建议指指点点,不过作为「路人甲」,面对以不同颜色显示各建议区的不规则界线和布局(文件附件2),犹如在看一幅抽象画。此外,当局对几个新发展区的称号都用上了「北」字,包括新界北新市镇丶粉岭北新发展区及古洞北新发展区,容易引起混淆。如果当局在简介会及巡回展览时能将建议的概括土地用途概念图叠加(superimpose)在现时相同范围的地图,有助公众更清楚了解今天各处将来的发展用途和定位,从而发表具体意见。例如新界北的村民和经济作业者,自然希望当局清楚告诉他们「大学教育城」丶「活力体育区」丶「河畔文化谷」和「中央河谷」等是否涵盖他们的家园和作业场地,才能向当局反映建议对他们的住屋和经济作业可能产生的正面或负面影响,以及他们的诉求。
以上两点意见只是有关优化建议表达形式,更值得思考的是,文件提出新界北新市镇主要规划及城市设计概念中的「城乡共融」。当局不仅会悉数保留区内21条认可乡村/原居民乡村,透过城市设计(如调低村落周边建筑物高度)避免产生高楼大厦包围和孤立乡村,影响村民生活的质素和精神健康,更会让村民受惠於全面规划的社区丶休憇和商业设施和基础设施,甚至为村民带来多元化的就业机会。
上述的「城乡共融」举措,反映了政府现在及可见将来都无意改动新界的认可乡村制度和衍生的丁屋政策。确保此等乡村的实体永续和受惠於新市镇发展,对村民来说自然是绝大喜讯。对政府而言,由於已觅得足够土地满足未来十年住宅用地需要,减少在乡村周边发展的压力,过去发展新界收地遇到村民反对的政治阻力将会大大减轻,看来好像村民丶政府丶社会都是赢家。
事实上,整个新界的642条原居民乡村(北区有102条,包括拟建新界北新市镇的21条)情况很参差,有的整条村落已弃住弃耕,有的却摇身变成甚多非原居民租置的洋房小区,早已与城共融,有的仍有奉行建村以来数百年的祭祖打蘸贺年等传统仪式承传文化,及保留村中部分农地或鱼塘租予佃农,有的村地则已被用作非农业用途。文件指政府就整个北部都会区的发展如何进一步推动「城乡共融」已展开顾问研究,制定落实「城乡共融」的指引。除非北部都会区的大部分村落情况相似,否则当局未必能制定一套适用於所有北区认可村落的标准。
政府约20年前为尝试解决新丁屋缺地兴建及楼高仅3层的丁屋耗费珍贵土地资源问题,曾与乡议局达成共识,利用一些毗邻新市镇的基建设施(主要是供水及排污系统),发展多於3层的丁厦,并已物色了先导实行地点,奈何结果无疾而终。从现时新界北新市镇和马草垄的城乡共融发展建议看来,政府并无打算利用这个机会在新界北新市镇推行多层丁厦,是不欲多做多错,自寻烦恼?
地政总署前署长丶香港集思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