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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區發展先聲奪人 – 劉勵超 原載信報專欄「天圓地方」


2024 年 11 月28 日
刘励超 原载信报专栏「天圆地方

片區發展先聲奪人

繼早前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高調敦促本港商界以實際行動與特區政府共同推進落實香港長遠發展計劃後,近日有媒體報道,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明天將帶領獲邀的「企業代表」(包括本港主要發展商)考察北部都會區(北都會),後者並會即日簽署意向書支持及參與發展,企業之間也會簽署意向書。報道又指出,為加快相關建設,政府會用「片區」模式開發新田、洪水橋厦村及粉嶺北,並於年底前展開市場意向調查,爭取明年為首個片區招標。

上述報道帶出很多有趣的問題。政府以香港、內地、外資企業為對象舉辦「現場展銷會」,更出動財政司司長推銷,應是本港有史以來首次。政府這般「大陣仗」,可能是擔心近年發展商投地有欠積極,假若他們不看好後市,政府的北都會大計發展未如理想,不但有損政府顏面,更重要的是香港打造科研及創意產業中心的工程受挫,影響本港經濟轉型和配合國家發展策略。

北都會土地用途和經濟角色有別於傳統商業及住宅區,興建時間要盡快,融資來源要廣,政府今次組織這個「展銷會」,提供一個平台,為本港發展商、中資銀行、中資建築商以及外資企業不同界別的代表穿針引線,促成跨界別合作,未嘗不是好事,相信考察北都會只是政府宣傳動作,事前政府肯定已做了不少游說工作。

話說回來,讀者和未被政府選中的企業,也許對媒體報道的意向書實質內容和意義感興趣。意向書向來不具法律約束力,明天簽了意向書,不等於日後一定要投地,而且有份考察並有「資格」簽意向書的企業都是政府自行挑選而非公開,簽了意向書相信都不會在日後公開投地時獲優先考慮。再者,據聞政府年底前會展開市場意向調查後,明年才為北都會首個片區土地招標。一言以蔽之,政府如要測試市場水溫,稍後的意向調查應比這次考察後要參與者「畫押」(某報章用詞)的結果更可靠。

至於北都會土地招標模式,上月特首在《施政報告》中提出試行「片區開發」模式,目的是加快北都會建設。筆者記憶所及,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沒有「片區」這個用語。綜合政府在不同場合發布的資訊,選出的每塊試點片區面積約10至20公頃,具商業價值,以所謂「地花」形式招標出售,區內將會提供的公共設施和基建會交由投得該等片區的發展商綜合開發,減輕政府前期的財政負擔,亦有助片區的公共設施提速落成和設計更為協調。

如筆者對「片區開發」理解正確,香港數十年前已有發展項目採用近似概念,例如太古城、沙田第一城、馬灣等,這些項目跟現時規劃中的片區主要不同之處,是它們的土地用途多為住宅和辦公室及商場,規模較小,以及部分項目土地屬發展商私有。

雖然如此,一些先行者的「片區」項目發展速度並不如理想,原因包括興建交還政府運作的公共設施需符合有關部門審批,還望政府發展新片區多加留意和提速處理這問題。

北都會的「片區」規模大、投資大,區內土地用途除了商住外,主力是創科企業,投資存在相當風險,本港地產商可算是外行,故此政府要撮合發展商、投資銀行和創科企業,希望他們成為合作夥伴,優勢互補,以集團形式參與北都會投地及發展工作。特區政府的算盤是否打得響,還得留待明年招標後始有分䁱。

地政總署前署長、香港集思會顧問